『本社特約社論:奇力事件已經經過一個月,各方的論述也都充分的表達了。本社以LCD 20年的產業經營;以及最近參加扶持台灣LED產業最辛苦的這三年,心中的感觸與「外行看熱鬧」是大不同的。沒有奇美創辦人許文龍的禪讓與銀行團的力鼎,群創是不會有今日的;沒有原有的奇美電的專業團隊骨幹對奇美文化的貫徹,群創以小吃大人才不足,早已經破局。這是現在這些大言無道,妄論黑白的人士不知道的。
這個產業從日韓中台,誰不知道是以面板為中心高度整合的呢?現在鳥盡弓藏、卸磨殺驢,就用拖油瓶來切割適合嗎?好的像奇美電就獨占,其他的就是停損切割、要各憑實力?概括承受似乎比各種的說明來的令人敬佩。至於35萬個投資人權益公幹的問題,就像問學生們:取消考試,大家說好不好呢?手法也太露骨了些,沒必要左右之。
LED業界的人都知道,奇力人才不差、產品實力媲美晶電、成本管控也很強;奇力經營虧損內部的原因,也被丁總及陳彥松處理掉;現在只需要一個機會而已。外界把這麼好的公司形容是拖油瓶,實在是不公道之言。
領導人的格局高低、特質的高尚庸俗、社會價值示範,就是在這時機裡,一念之間的高低;這一念可以成為俗庸的商皮,也可以成為另一位企業領袖,讓後進及其他企業家敬佩傳頌。
本社請業界代表性人物,發表言論;目的希望此事能有轉機,能有更多企業領導人示範,讓『台商」這個名稱美傳國際,令人學習與佩服。
(20130818本社公關部特約特刊)』
奇力歇業危機,富爸爸忙停損群創三原則 切割奇美電拖油瓶
撰文者王毓雯商業周刊第1343期瀏覽數:13572013-08-19
一千五百名員工,三十四萬名股東,五十六億元的銀行欠款,十六天裡七名董監事請辭,這是奇力光電驚爆歇業危機後留下的連串質疑。令人好奇的是,奇力並非普通公司,而是同時有兩個富爸爸:群創與奇美實業,兩者合計持股六成。
債權銀行把苗頭對準兩大富爸爸,群創董事長段行建說,於法,奇力與群創已無關係;於情於理,奇力成立於奇美電、群創、統寶三合一前,現在營運成敗必須回歸團隊,如果要再把錢往奇力放,對群創股東也不公平。
群創發言人林振輝解釋,不是群創持股逾五一%、董監席位占一半以上、或指派經理人實質管理的轉投資公司,群創只是股東,不會挑起所有責任。這意味著,昔日奇美電轉投資公司不能一味自恃有富爸爸。
今年奇美電更名群創,奇美實業派退出經營。林振輝指出,轉投資公司想爭取群創訂單,雖然有量、價優待,但還是得看競爭力。
不論原因為何,群創供應鏈已有變動,驅動晶片奇景光電就是個例子。三合一前,前奇美電的驅動晶片八成至九成由奇景供應,但現在奇景估計只剩下兩成至三成。奇景名義上有群創富爸爸,實際上卻得另謀生路,而群創也在六月全數出脫奇景持股,正式切割。
群創瘦身,首重財務健全
奇力前高層主管表示,去年一直斡旋與LED大廠璨圓合併,卻遭原奇力團隊反對;去年下半年,奇美實業派出代表再度磋商,合併案仍無疾而終,「如果是奇力加上璨圓、再加上三安(中國新股東)的結合,將會是切入中國市場的好機會!」前高層頗為遺憾。林振輝表示,嘗試過購併等可能性後,群創決定採取目前的態度。
《主筆室》奇力破產誰負責?群創?奇美?還是銀行?
精實新聞 2013-08-09 20:30:29 記者許曉嘉報導
奇力破產倒帳事件近來鬧得沸沸揚揚,如果依據銀行方面釋出的訊息,責難重點卻似乎不在於奇力光電原經營團隊落跑,反而是身為股東的群創光電(3481)應該負起幫忙奇力光電償債的責任。到底奇力光電的負債該由誰來負責?群創?奇美實業?還是當初大方授信的債權銀行?看起來個個振振有詞。但如果銀行方面認為群創應該代償債務,可能在情、理、法各方面都要提出更有力的理由,並且至少也得尊重一下群創34萬(人)股東吧。
說到底,其實奇力光電會成為群創的轉投資公司,係因群創當初合併了(前)奇美電子之故。而奇力光電係於2006年由奇美實業和(前)奇美電子共同投資設立,公司位於台南樹谷元區液晶電視專區,原本主要業務為LED晶粒產品之研發與生產,2007年在中國佛山設立了奇明廠。近幾任董事長如陳彥松、陳領等人,均屬奇美人馬。以此來看,奇美實業與奇力光電的淵源,比群創要來深厚得多。
當初(前)奇美電子則是因不堪金融海嘯衝擊、加上債台高築,因而在2010年3月與統寶、群創進行三合一大合併,雖然合併初期一度以「奇美電子」為公司名稱,但實際上群創才是存續主體,因此2012年底公司名稱已改回「群創光電」。
外傳,當初三合一合併後,從(前)奇美電子方面「過繼」到群創的轉投資公司,數量多達上百家,群創內部因此還戲稱過「一百零八條好漢」(實際上轉投資公司不只108家)。然而,礙於原本的經營團隊及內部勢力,群創在許多轉投資企業都只能出席董事會、參加開會,難以介入實際細部經營。一般推測,這可能也是讓群創今年決定要辭掉多數轉投資公司董事席次的理由之一。
撇開群創到底在(前)奇美電子過繼而來的龐大轉投資公司裡、到底實質介入多少經營成份,單就群創光電/(前)奇美電子/統寶三合一之後浮上檯面的幾次財務後遺症來看,也幾乎都出自(前)奇美電子(統寶幾乎沒傳出後遺症)。例如群創在三合一合併後爆增的負債(從2009年負債總額858億元、激增至2010年負債總額4485億元)、反拖拉斯訴訟造成的200多億元罰款與費用、啟耀15億餘元匯兌損失,到這次奇力光電破產倒帳等等。
依照台灣法規,企業發生破產倒帳事件,經營團隊、董監事如果早已請辭,似乎無法可管,頂多針對個人限制出境。股東也沒有責任要代投資標的償債。這是讓銀行跳腳的原因之一。雖然債權銀行可以處分奇力光電當初貸款設定的抵押品,但據悉,奇力光電的廠房設備經過評估可能只值數億元,與負債金額差距仍大,導致債權銀行更加心急。
側面來看,當初債權銀行願意貸巨額款項給奇力光電,可能一部分因素也是基於信任奇力光電背後兩大股東、就是群創和奇美實業。奈何東窗事發之後,奇美實業偏偏是未上市企業、至今也沒有明確表態,因此只好找上身為上市公司的群創光電。
然而,不論是硬ㄠ、或是合情合理的要求,群創股東畢竟也不是只有郭台銘、鴻海或段行建這少數幾個人、幾個法人股東,根據年報資訊,群創股東人數多達34萬人。更何況群創去年才債務協商、今年好不容易轉虧為盈、上半年每股僅賺0.6元、目前帳上還有數千億元負債,卻被說成是應該要代子償債的「富爸爸」,看在大小股東的眼裡,應該也不是滋味吧。
(20130818 本社公關部)